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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福: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阅读 2456 | 评论 0新闻来源:中国经营网编辑:jcqcw发布时间:2020-05-19 09:07:00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本报记者 刘媛媛 上海报道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11年稳居世界首位。为促进汽车消费,中央多次提及放宽限购,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各地政府的积极性冷热不均。

在诸多制约因素中,汽车行业税收制度成为地方提振汽车消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障碍。目前我国汽车领域主要涉及的税种中,汽车购置税和消费税均为中央税,地方政府获益偏低。

为此,《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将在今年两会上,带来关于车辆购置税和汽车消费税的相关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李书福认为,这些年,宏观经济环境以及汽车产业本身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车辆购置税应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发挥车辆购置税的组织财政收入和经济调节两方面作用。

首先,他建议将车辆购置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为50%﹕50%。据相关部门测算,10年后中国汽车产销将增加1000万辆,预计2030年产销量将达3500万辆左右。据此测算,即使在单车售价不变的情况下,预计2030年可实现车辆购置税收入近5000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央与地方50%﹕50%共享比例,地方政府可增加税收2500亿元人民币。

“这将有力缓解各地方政府‘三保’(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压力;同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为拉动汽车消费创造条件的积极性,加大对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解决城市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补给城市道路建设之用,从而达到促进汽车消费的目的。”李书福同时认为,用车环境的持续改善,将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带动汽车行业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增长发展。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中央税收的稳健增长。

其次,车辆购置税的使用,应体现税种特征性和功能性。李书福建议,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汽车企业新技术研发以及促进汽车消费。增加汽车企业在新能源、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新技术研发投入,可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在消费层面,将调整后车辆购置税地方财政收入适当比例用于持续推动“汽车下乡”政策,落实相关汽车消费补贴措施,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潜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挖掘和释放。

在汽车消费税方面,根据现行的消费税政策,除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外,其他小汽车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垫付消费税导致汽车生产企业资金大量占用,影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不利于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汽车消费税目前为中央税,地方受益微薄,相反却承担着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后的交通拥堵成本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

鉴于此,李书福建议将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由目前的生产环节后移至销售环节,并建议中央与地方“五五共享”。减少生产企业流动资金的大量占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将资金投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消费税后移,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活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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